自然人代开发票,适用于哪些人群?
发布时间:2023-08-02|浏览次数:387自然人与企业发生了真实的业务往来,但是自然人没有开具发票的能力,但企业需要发票入账抵扣,自然人就需要通过去代开增值税发票的方式达成目的。
自然人代开主要针对自由职业者,部分无资格自行开具发票的人员; 领取营业执照的临时经营者; 不符合领购发票条件的企业、单位和个体户、自然人代开主要针对自由职业者,部分无资格自行开具发票的人员; 领取营业执照的临时经营者; 不符合领购发票条件的企业、单位和个体户、自然人,使用限额发票的个别业务成交额超过限额,需要开具超限额发票者。
法律依据:
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、经办人身份证明,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。依照税收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,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,再开具发票。
自然人代开可以按照“生产经营所得”征税,有什么法律依据?
法律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第六条: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包括经营所得:
1. 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,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,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,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,合伙企业生产,经营的所得;
2.个人依法从事办学,医疗,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;
3.个人对企业,事业单位承包,承租经营以及转包,转租取得的所得;
4.个人从事其他生产、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。
因此,个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所得的时候,可以到税务局代开发票代开出来的发票还可以按照核定征收纳税。
一般自然人代开来说是不适用于增值税优惠政策的!
自然人代开只要是业务真实,符合业务发生地等条件,还可以利用地方税收优惠政策,进行个税核,按照经营所得缴税个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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